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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事记
五十年代艰苦创业
      伴随着新中国经济恢复的脚步,广东省第一个农村信用社于1951年12月在台山县石岗乡试办成立。广东省农村信用社在一无所有中艰难起步,艰苦奋斗,自主发展,逐渐发展壮大,为“三农”事业的发展留下了动人的篇章,为新中国广东农村金融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六七十年代跌宕起伏
      由于历史的原因,六七十年代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经历了一段跌宕起伏的时期,农村信用社进入一段经营无序、增长停滞阶段。但在全省农信人的努力下,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当时飘摇的农村金融,为迎来改革开放的春天保存了恢复发展的火种。
八十年代改革开放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改革的春风拂醒了沉睡的南粤大地,广东省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迎来了新的飞跃,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逐步改变经营体制,扩大经营规模,扶持农村经济发展,为改革开放的广东农村燃烧了一把属于信合的烈火。
九十年代蓬勃发展
      1996年底,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逐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的现代金融管理构架,走上了“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发展道路,逐步迈向金融电子化、服务差异化、管理人性化的发展道路。中国加入WTO后,广东省农村信用社在立足“三农”的基础上,加强与企业合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各地经济发展,促进广东省的现代化进程。
新世纪深化改革
      随着各大商业银行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外资银行在大中城市开始抢滩。新世纪的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和历史原因,遭遇了发展瓶颈,2004年8月,国务院批准我省参加第二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我省农村信用社新一轮的改革正全面铺开。
 
  1951年12月23日,广东省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在台山县石岗乡试办成立。
  1952年,根据试点经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提出“积极组织、加强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布置
  各级银行配台土改运动,大力开展农村信用社的建社工作。
 
  l954年3月,中共华南分局召开广东省信用合作社会议.信用合作运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954年11月,广东省第一届信用合作代表会议召开,会议制定,《广东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成为进一
  步办好信用社的指导性文件。
 
  1958年lO月,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下发《关于人民公社金融机构的意见》,对信用社进行了改革,以
  公社为单位设立银行营业所。
 
  1958年l2月,中央决定改革农村财贸金融体系,实行“两放、三统、一包”的新体制,把农村信川机构下
  放到人民公社,信用部既是公社的组成部分,又是人民银行在当地的营业所。
 
  1959年4月,中央作出《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把下放到公设的银行机构重新收
  回,把原属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权下放到生产大队。
 
  1959年6月底,银行营业所(即人民公社信用部)与信用分部又实行分帐管理。
  l961年6月、9月,在广东省第二次、的三次分行、中心支行行长会议上决定,重新恢复信用社名义,并提
  出信用社要做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69年,全国推广河南省嵩县阎庄公社实行贫下中农管理信用社的经验。
  1972年6月,省财政局(当时人民银行省分行与省财政局合作)主持召开了农村信用合作工作会议,纠正了某
  些错误做法。
 
  1974年底,省行根据总行布置进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试点。
  1976年,省行制定了《关于试行营业所和信用社合署办公的初步方案》,营业所与信用社实行两种所有制
  分别核算,两套资金两本帐,两种干部编制,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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