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是指农信社基于借款人或保证人拥有宅基地房地产权物业,并能提供专业性担保公司、农户间联保或农信社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由农信社向经工商部门登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下述内容均以开办此业务的农合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适用对象:拥有宅基地物业,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条件要求: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拥有或家庭成员拥有宅基地房地产物业,并提供必要的权属证明资料;3、宅基地物业未为其他债权设定抵(质)押或其他担保;4、有正当职业,收入来源稳定,家庭总收入(含贷款项目产生收益)不少于每期供款额的2倍,家庭总资产不少于家庭总负债的2倍;5、无不良信贷记录,无未决诉讼和无其他负面情况;6、符合农合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额度、期限及利率:1、根据借款人的经营实力及实际承贷能力, 并结合借款人提供的担保条件等灵活确定;2、期限一般情况下不超过3年;3、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