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业务描述
向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发放,用于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所需资金的固定资产贷款,以项目发电收入和国家财政补贴收入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光伏发电项目的法人机构及自然人。
三、条件要求
1、法人机构:企业信誉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农商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归集电网公司、第三方支付的电费及财政部门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并接受农商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农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自有且适于安装发电设备的场所;信用记录良好;农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额度、期限及利率
1、贷款金额应根据借款人项目总投资、自有资金、实际融资需求量及已落实可用于还款的现金流确定,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且控制在质押率范围内,原则上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
2、在对项目投资回收周期及现金流运行详细测算的基础上,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年;
3、按照农商行的利率定价相关文件执行。